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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任玉岭收藏及作品展览馆讲解员管理制度(试行)

发布时间: 2024-01-27 浏览次数: 作者:

  

(一)总    

 第一条 为了提高任玉岭收藏及作品展览馆讲解员的服务质量和解说水平,规范讲解员队伍建设,特制定本办法。

(二)选拔条件

 第二条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思想政治觉悟高,爱党爱国爱校,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,无受纪律处分记录。

 第三条 身体健康,精神饱满,仪态端正,举止大方;普通话标准,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。

 第四条 有时间观念、服务意识好,能够遵从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与安排;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(三)岗位职责

第五条 讲解以统一编写的解说材料为基础,针对不同讲解人群,采取相应的讲解风格,要求语言流畅,实事求是。

第六条 做好咨询解答工作,认真解答参观者提出的书面或口头的问询,虚心听取参观者意见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
第七条 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并提出合理建议。

(四)日常管理

第八条 按照讲解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,不迟到,不早退,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,每次工作考勤以到岗签到为准。

第九条 讲解员需注重仪容仪表,着装统一整洁,讲解时统一着讲解员服装。

第十条 上岗时需佩戴讲解证,并严禁随意转借、涂改、伪造,离开讲解岗位时需上交讲解证。

第十一条 遵守工作纪律,上岗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期间严禁脱岗,严禁大声喧哗、嘻闹,保持正确的站姿与坐姿。

第十二条 病事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,由负责老师安排其他讲解人员;如突发急病需电话通知,后履行手续。无故不履行讲解安排者,取消讲解员资格。

(五)奖励制度

第十三条 依据讲解员工作量给予一定补贴,具体根据学校勤工助学岗津贴标准决定,纳入学生处统一管理。

第十四条 定期组织参加档案馆组织的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活动。

第十五条 提供校内志愿服务时长证明,服务时长计入社会实践。

第十六条 每年年终对讲解员进行考核,达到规定服务期并考核优秀者,授予“优秀讲解员”。

第十七条 表现优异者,在学校评优评先、党员发展中予以优先推荐。

(六)其它

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档案馆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