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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河南省学校开学后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

日期:2020-03-04 点击:

河南省学校开学后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

为切实做好全省学校开学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(以下简称“突发疫情事件”)应急处置工作,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和蔓延,打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,制定本预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坚持预防为主、妥善处置的方针,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,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系,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及水平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。

二、总体目标

通过构建统一、规范、科学、高效的突发疫情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,妥善处置各级各类学校(含幼儿园,下同)的突发疫情事件,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,保障广大教职员工(含本校教师、工勤人员、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等,下同)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,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。

三、编制依据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《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《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》《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《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》等进行编制。

四、适用范围

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后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。

五、工作原则

(一)统一指挥,分级负责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在当地党委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建立健全统一指挥、分级负责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制,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做好突发疫情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。

(二)以人为本,积极预防。把保障教职员工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,尽最大努力和可能减少突发疫情事件造成的损害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,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,切实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(三)密切配合,联防联控。与疾控部门、医疗机构、社区等密切沟通、协调配合,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,确保预防、监测、预警、发现、报告、指挥、处置、救援等环节紧密衔接,快速做出反应,及时正确应对。

(四)规范处置,迅速恢复。依据相关规定,按照工作流程,妥善予以处置,维护教职员工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处置完毕后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。

六、组织领导

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,统筹负责当地各级各类学校突发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。根据实际需要,成立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,组织协调突发疫情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。

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,重点吸纳医务人员参加,负责本校突发疫情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。一旦发生突发疫情事件,立即启动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,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

七、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

(一)全面监测,及时报告。通过全面精准排查、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我报告及反映报告、日常体温检测、追踪近期因病请假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身体健康情况等多种方式,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,一旦发现教职员工和学生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干咳等可疑症状,第一时间将相关的人员、地点、时间等基本情况向当地党委、政府和疾控部门、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。

(二)先期处置,严防扩散。在做好突发疫情事件信息报告、等待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人员到达的同时,立即隔离可疑症状人员,暂停其所在班级和所在宿舍人员等参加学校聚集性活动,进行前期的应急处置,严防疫情扩散。

(三)主动配合,分类治疗。积极主动配合疾控、医疗机构对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检测。对于普通发热人员,由校医院(医务室)或社会医院进行治疗;对于疑似或确诊病例,配合疾控、医疗机构及时转至专业医院进行隔离、治疗,最大限度减少其在校园里的停留时间,降低疫情传播几率。同时,尽快告知疑似或确诊病例教职员工的家属或学生的家长(监护人),并提醒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。在转至医院治疗途中,严格做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。

(四)精准排查,妥善处置。动用学校所有力量,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,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和蔓延。全面精准排查疑似或确诊病例近14 天内所接触的人员,并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版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》,评估界定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。对于密切接触者,严格落实医学隔离观察措施,并做好隔离期间的个人防护;对于一般接触者,做好登记工作,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,嘱咐其进行体温检测、佩戴口罩,一旦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干咳等症状,及时向学校报告,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置。同时,加强疫点消毒工作,精准掌握疑似或确诊病例近 48 小时内到过的教学楼、餐厅、宿舍、图书馆、实验楼、体育馆和办公室、会议室及楼梯、电梯间、卫生间、洗手池等公共场所,及时做好清洁、通风和消毒工作,确保正常使用。

(五)科学研判,严格防控。突发疫情事件发生后,联合疾控、医疗机构人员和相关专家等,对疫情形势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,根据疫情严重程度,按照“内防扩散、外防输出”的防控策略,决定是否实施更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。

八、善后与恢复

(一)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。因疫情而被治疗的教职员工和学生,必须在恢复健康、经有关部门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并符合相关规定后,方可上班、复学。对隔离观察人员,隔离期间有症状的,转至专业医院进行治疗;隔离期满无症状的,经疾控、医疗机构复查后,方可上班、复学。对因隔离或治疗而造成课程延误的学生,采取集中授课或专题辅导等方式,为其补授隔离或治疗期间落下的课程。同时,采取网上教学方式,对正在接受隔离或治疗的学生进行网上授课,保证其跟上正常教学进度。

(二)尽快恢复正常秩序。应急事件处置完成后,工作重点马上转向恢复工作,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,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。

(三)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。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总结,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,报当地党委、政府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卫健部门、疾控部门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。总结提炼应急处置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,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,为今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。结合学校实际,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、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,制定改进措施,全面进行整改。

九、工作要求

(一)规范工作流程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要求,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流程,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日常健康状况监测,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措施。同时,强化对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关爱,为他们配备必要的工作和防护设施设备,加强个人保护,确保不发生意外问题。

(二)设置隔离场所。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场所,有条件的学校,特别是高校,要设置相对独立且具备生活必须条件、基本医疗条件、活动条件的隔离观察场所,确保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。

(三)加强应急演练。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实际,因地制宜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应急演练,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应急反应能力,并根据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,及时完善应急措施。

(四)整治校园环境。扎实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,定期做好校园大扫除、大清洁和消毒工作,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和垃圾箱清洁,重点做好隔离场所的清洁、通风和消毒工作,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创造卫生、整洁、健康、文明的校园环境。

(五)强化队伍建设。组建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队伍,主要由医疗卫生、后勤保障、心理救助、学生工作、安全保卫、宣传和维稳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,适时开展培训活动,提高协同应急能力。同时,增强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突发疫情事件应对及处置参与意识,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。

(六)做好宣传工作。结合学校实际,通过校园电视、广播、专栏、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和途径,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和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知识,并加大科普宣传力度,使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充分了解防控知识、掌握防控要点、增强防控意识、支持配合防控工作。按照有关规定,分权限及时、准确、客观发布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,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,防止负面炒作。

(七)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。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,正确认识、理性对待疫情,坚定疫情防控信心。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,特别是对正在接受隔离或治疗的教职员工和学生,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化解工作,消除恐惧心理,解决实际困难,引导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,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

(八)确保资金和物资保障。把应急经费列入预算,保障应急处置运转、物质设备购置和日常宣传、培训、演练等工作的需要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,完善应急物资的购置、储备、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,配齐配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、防护用品、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等物资。

(九)严格奖惩措施。做好奖励工作,对在突发疫情事件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、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。做好优抚工作,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,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抚恤。加强监督管理,对在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中有失职、渎职行为的,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。